人權政策
強新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恪遵全球各營運據點所在地法規,遵循《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》、《聯合國全球盟約》,以及國際勞工組織《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》等國際人權公約所揭櫫之人權保護精神與基本原則,有尊嚴的對待及尊重正職同仁、契約及臨時人員、協力廠商人員等,杜絕任何侵犯及違反人權之行為。
本公司人權政策適用於本公司及子公司所屬各級單位,並持續提升與改善人權相關議題之管理。執行方針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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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安全與健康且零騷擾之工作環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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杜絕不法歧視且確保工作機會均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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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用童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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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障女性、外籍移工的勞動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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禁止強迫勞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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協助員工維持身心健康及工作生活平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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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時給付合理工資,並以薪資條說明合法扣除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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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供檢舉及申訴管道,建立和諧勞資關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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尊重隱私權與員工自由結社之權利
落實人權政策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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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人員任免管理規章」明訂不雇用童工,且不以任何形式強暴、脅迫、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,強制勞工從事勞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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透過教育訓練與宣導,提升重視人權的公司文化,讓所有同仁了解公司的人權政策,與公司對員工的人權承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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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視供應商的人權管理。
114年度計畫及執行情形摘要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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進行教育訓練強化人員人權意識,114年度舉辦「人權政策」宣導課程,已完成706人次教育訓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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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供應商管理程序,供應商評估與評鑑都包括人權項目,且要求供應商簽訂「誠信暨社會責任承諾書」,內容包括廉潔、勞動權、人權、勞工健康與安全衛生、環境保護等承諾。